jdb电子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向各位媒体朋友作一介绍。
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万辰向记者介绍我市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情况。
早在2014年国务院食安办就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4〕20号),目前全国有12个省会城市作为第一批全国食品安全试点城市。我省结合实际,将药品也纳入安全城市创建范畴,2015年2月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8号)文件,自201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积极争创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同时,我市正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又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市食安办代市政府拟定了《池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各地各部门,标志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为抓手,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各层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统一负责领导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四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现场快检设备、监管业务用车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定期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广泛推广应用电子监管、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整合县(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使其具备常见食品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及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管理、失信惩戒等制度,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环节监督检查操作规范。加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着力解决关键环节监管难题,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办协同、区域合作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力度。
(四)严格落实企业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员工健康管理、培训教育等制度。深入推进餐饮行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建立企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投入机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要求。鼓励和引导企业内部员工举报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发布信息前的相互沟通和论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六)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有效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制定方案。2015年4月15日前,制定出台池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并将方案报省政府食安办备案。
(二)动员部署。2015年4月20日前,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动员会,部署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三)自查自评。2015年4月30日前,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时间安排表,将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6月30日前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牵头召开池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方案。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并形成创建工作自查自评报告,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6年4月20日前,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公示上报。2016年4月30日前,形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自评报告,将自评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市主流媒体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2016年5月10日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群众意见报省政府食安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创建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之一jdb电子,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纳入本地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食品药品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食品药品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二)确保创建成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结合工作实际,以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创建活动,突出管理创新和社会共治,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和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将创建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深入宣传引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评价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分子,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创建评价工作),客观评价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创建结果有效可信。
【答】:近年来jdb电子,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进一步理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了监管责任,规范了市场秩序,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在2014年省政府食品药品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位居第六名,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基本整合到位,各县区均挂牌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派出机构,并将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和乡镇(社区)。二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不断强化“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不断创新专业化加网格化监管模式,不断健全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目标管理等工作机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jdb电子。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初步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管理不断规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食品药品安全共治氛围逐步形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江淮行”、“安全用药月”以及知识讲堂等活动载体,集中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市上下已逐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少数领域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一是食品药品行业的整体条件和管理水平比较低,特别是农村地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呈现“小、散、乱、差”特点,无证无照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律意识普遍不强,诚信缺失、法治失序、道德失范,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三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知识结构不能满足全程监管工作的需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频次和质量还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各地食安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效果不明显,对带有普遍性、综合性和监管部门解决不了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调研不够,工作措施稍显被动。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jdb电子,能够有力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而且本次创建工作,说白了都是常规性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只不过是将所有工作打包整合,作为一项具体任务进行部署、推进和考核,同时创建工作成效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重要性可想而知。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确保成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
【答】: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代表一定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整体工作的最高水平,对本地乃至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包括六个方面、十三项具体任务,总分100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标准:总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未有否决项。否决项有三条:1.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经省部级领导批示),经核实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不到位或监管不力造成的;2.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不依规报告、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的;3.群众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低于70%的(委托第三方机构组成的评议组开展满意度测评)。另外符合加分项三种情形之一的,加2分:1.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验和做法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全国、全省予以推广的;2.创建期间,所辖县(区)获省级及以上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先进县(区)、示范县(区)等称号的;3.在中央主流媒体正面报道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5〕8号)文件规定,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的具体程序如下: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由各设区的市自愿申报,申报年4月至次年3月为1个创建评价周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和省农委每年3月10日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联合制发当年《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综合评价标准》。
(一)启动部署阶段。各创建市制定创建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于申报年3月底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备案,并对本市的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创建阶段。申报年4月至次年3月,各创建市对照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三)自查自评阶段。次年4月底前,各创建市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量化自评结果,形成自评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各创建市于次年5月10日前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群众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
(四)评价验收阶段。次年5月31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委托由协会、媒体、第三方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代表组成的第三方评议组,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综合评价标准》,对创建市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依据,群众满意度调查应选取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保证足够的样本量,重点调查创建市群众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程度,以及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调动社会监督积极性、科普宣教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认可度。
(五)公示命名阶段。次年6月30日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根据第三方评议组的意见,拟定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名单,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六)实施动态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委托第三方评议组对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定期进行抽查。对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隐瞒、谎报、缓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或在创建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不当,以及存在其他不再符合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命名标准情形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按程序报请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撤销其命名并向社会公布。
对获得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称号的市,优先支持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并在对各设区的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中适当加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对创建市的创新制度、机制及举措在全省予以推广。
【问】: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是什么?
一是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池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池政办秘〔2015〕29号)。并成立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是分管食品安全政府副秘书长,副召集人是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为各县区、管委会以及有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食安办。
二是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联席扩大会议。于5月8日上午,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第一次联席扩大会议,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市食品药品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研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形势,动员部署下一步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
三是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城市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快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jdb电子,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联席会议研究印发了《池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联席会议制度》(池食药创联〔2015〕2号),进一步明确会议的工作制度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规定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推进食品药品城市创建工作。
四是分解落实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将《2015年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食品药品部分)》进行了任务分解,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池食药创联〔2015〕1号),对各项任务和指标落实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并提出了重点细化措施和时间节点要求。
五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评价标准等内容,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
下一步工作重点主要是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工作的督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建设法制化水平。
访问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