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b电子主要内容: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健康,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年来,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整顿药品市场正规秩序、打击不法药品制售环节、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平先生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健康,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年来,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整顿药品市场正规秩序、打击不法药品制售环节、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从源头上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平先生出席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药品安全关系百姓健康、社会和谐,为了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6部局于2009年7月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对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我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两年来的不懈努力,一批影响药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jdb电子,省卫生厅、公安厅、工信委、工商局、通信管理局、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8厅委局于2009年联合印发了工作方案,强化了组织领导,建立了责任机制,明确了药品安全整治目标和重点,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措施,确保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扎实有序的开展。在2010年、2011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程幼东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全省13个市(地)政府签订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也层级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有效落实了监管工作责任,形成了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整治期间,我省于2010年末迎接了国家6部局的专项督查;2011年10月,我省顺利通过了国家6部局的现场验收评估,并受到验收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近几年,有些不法分子置国家法律和群众利益于不顾,突破信用和道德底线,肆意制售假药,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损害了守法企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会对公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打击假药始终是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jdb电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利用专项整治这一契机,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进一步强化了与公安部门的联合办案机制,集中力量对当前市场的假药进行了严厉打击,取得了显著的整治成果。比如去年打掉的“5?13”特大团伙销售假药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根据举报线索通力协查,迅速确定了黑龙江金辉、华药堂、天进等9家假冒医药公司,并初步判定在哈尔滨市有一销售范围很广、销售金额巨大的假药销售团伙。由于该团伙行踪不定,经常变换公司名称和电话号码,药监部门调查取证困难,省与道外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了“5?13”专案组。专案组辗转黑龙江、内蒙古等地20余个市县,顺藤摸瓜,一举查获邸某、齐某两个假药销售团伙,查扣假药100余种、800余箱,涉案金额160余万元。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药品稽查部门需要将所有涉案药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jdb电子,根据生产企业所在地的不同,在第一时间向相关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出协查函,并附上现场查见的实物,请求对药品真伪给予认定,工作量极大,而且不能有任何差错。类似的需要跨省协查、跨省办案的案件还有很多,比如 “哈尔滨市王某特大销售假药案”、“陶某团伙无证经营假药案”等,执法人员都经受住了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在打击假劣药品案件上取得了突出成绩。两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受理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1万余件,立案查处8726件,涉案金额2826万元,查处大要案13件,抓获嫌疑人166人,逮捕121人。
所谓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是指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产品。这些非药品有的违法添加药物成分,如减肥类非法添加、降糖类非法添加格列本脲、壮阳类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有的声称“纯中药”、“纯天然”、“无毒副作用”,甚至伪造保健食品、保健品等批准文号;有的非药品大做违法广告,并通过直销、邮购、网络、博览会、展销会、社区讲座等形式推销,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尤其令老年消费者防不胜防。这样的非药品不但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可能由于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对消费者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对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普及这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辨识能力,我们通过专题报道、刊发科普文章、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并要求药品经营单位为非药品设立销售专柜,设置明显的“非药品”标牌,张贴“非药品不得代替药品使用”的标志。同时,对药品零售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3万多人次,对6200多家零售单体药店、5700多家连锁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整治期间,查处了假肽平压胶囊、同仁强劲胶囊冒充药品、鹤岗市路某加工销售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多起有广泛影响或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其中鹤岗市路某特大非药品冒充药品案,涉案金额近800万元,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和全国药品打假十大典型案件之一,受到了国家人保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报表彰。
我省利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监督系统,100%实现了广告在线审批、时时上报jdb电子、在线检查、时时公开的信息化和全程化监管模式,全省审查批准的广告在专网上在线审批后自动导入公网,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两年来,我省共审批备案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2133件。加强了对电视和报刊刊播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每月将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整治期间,共撤销16个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收回4个保健食品的广告批号,对175个在我省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品种采取了全省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16期。
此外,我们切实加大了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在药品研制环节,加强药品注册审核,遏制申报资料造假行为,注重加大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力度,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行为,严格医院制剂审批,从源头上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在药品生产环节,我们强力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对高风险的46家注射剂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的377个品种、722个品规注射剂药品的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了核查,暂停了存在安全隐患的莪术油注射液等17个品种、24个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对13个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30个品种进行了风险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我省中成药生产企业也开展了全覆盖现场检查;对高风险生产企业中开展了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在药品流通环节,我们进一步推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加强对企业经营的现场检查,在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换证工作中将零售连锁企业现场抽查比例提高至30%—50%,全省共有2408家药品零售企业因达不到换证要求,被取消经营资质。
经过两年的专项整治,我省的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药品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安全用药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公众药品安全意识也有了新的提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我省的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下面,是答记者问环节。请各位记者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通报你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目前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提高,但公众安全用药常识仍然有些不足,请问我们作为监管部门,曾采取或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改变这一现状?
您说的问题确实存在。我们在生活中能够经常见到一些老人很容易轻信不法分子的哄骗,成为假药的受害者。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一直在努力采取各种措施,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告诉公众要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提升公众辨识假劣药品的能力。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每年的9月份确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届时会在全国范围同步举行大规模的公益宣传活动。去年的活动主题是“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活动口号是“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我省在去年的活动中,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等渠道,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在各级电视台播放药品安全公益广告4500余次,在户外公交站牌设置公益广告500余块,在基层放映科普宣传电影近千场。像在哈尔滨市的兆麟公园等繁华路段,都能看到保障药品安全的公益宣传站牌。以后这样的大型公益宣传活动每年都会搞,我们将统一印制数十万册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在日后的各项活动中向全省公众免费发放。
我们还通过我局的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药品安全知识,仅2011年,我局网站就发布各类信息2097条,日均发布信息超过8条,网站年访问量220余万次,相当于日均访问6000余次。就目前社会反响来看,我们的宣传工作收到了一些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这种宣传活动以后我们还会加大力度,以此来推动公众的安全用药意识进一步提高。
药品不良反应是当前关注度很高的一个词语,但仍很多群众对此还是比较陌生,您能不能再解释一下药品不良反应的概念?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1、导致死亡;2、危及生命;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4、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5、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6、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能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一是“是药三分毒”,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因个体差异,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是正常现象,甚至在不同民族、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用药者身上的情况都会存在差异。
二是要仔细阅读说明书中关于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条款。为避免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在用药前,需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照医生指导服用,并注意药品说明书所标示的相关禁忌。
三是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如出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可以向经治医师报告,也可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当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
刚才我们了解到,两年来药监部门查处了很多案件。我想请问案件的来源都有哪些?公众发现假劣药品应该如何举报投诉?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获取制假售假信息的主要是以下几个途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检验机构检验发现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上级交办的、下级报请查处的、有关部门移送的或者其他方式jdb电子、途径披露的。
食品药品监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又必须依靠群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一直极其重视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途径,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都成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接待中心或专门负责科室,都向社会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省级层面和部分地市运行了24小时群众举报信息采集系统,应该说当前群众投诉举报食品药品问题是比较方便的。从近些年查处的案件看,其中不少都来源于群众的举报,大部分在办理的过程中也得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响应。单以2011年为例,群众投诉举报获得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1327件,经调查违法违规属实并立案查处的为769件,取缔制假黑窝点46处。所有投诉举报都做到了“事事有记载,起起有结果,件件有反馈”,我们尽最大努力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正当诉求。
从国家层面,非常重视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中心,并协调相关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通统一的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电线电话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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